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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8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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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一)发挥现有救助机构作用,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加强县、乡镇、社区(村委会)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网络,加大信息化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8篇,供大家参考。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8篇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1

(一)发挥现有救助机构作用,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加强县、乡镇、社区(村委会)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网络,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准确、动态地汇集县域内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反馈各种帮扶救助情况,实现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的便民化和规范化,使全县的救助工作做到统筹整合,保证各有关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救助对象不被遗漏,得到的救助相对公平。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本是加强乡镇、社区(村委会)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将一些政治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工作、具有公正心、正义感强,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乡镇、社区(村委会)干部充实到社会救助队伍中;其次通过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地提升救助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三)整合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合力。

建立科学的联动运行机制,有效的把民政救助与卫生、教育、司法、住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扶贫等救助政策进行衔接,搭建互动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使社会救助向统一、归口、综合的模式转变,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助资金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以增强救助资金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救助效能的最大化。

(四)强化社会救助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完善救助政务公开机制。

开展以“阳光救助暖万家”的社会救助宣传活动,使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让社会救助真正能够“托底”。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社会救助工作,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社会救助工作机构的公信力。

(五)扩大救助渠道,增强救助实力。

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民政事业费与公共财政实现同步增长,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慈善在政府救助中的补充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

(六)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服务,增强自救能力。

首先把找上门来的申请救助变为迎上门去主动救助,要让每一个参与救助的社会工作者都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对被救助者拥有爱心和耐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其次把 “授人以鱼”转化为“授人以渔”的救助形式,通过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动就业等办法,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增强自强自立意识,引导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2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社会得到了提速发展,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但在边远山区,资源不足,财力匮乏,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单一粗狂,行路难、住房难、饮水不便、上学不便、就医困难等现象依然存在,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一、当前民生问题的现状

以黔西县锦星乡为例,锦星乡总面积97.1平方公里,共有人口7890户31561人,属二类贫困乡镇,9个行政村中有2个一类贫困村。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民生问题,积极落实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人居环境的建设投入。2017年全乡年人均纯收入3710元,1200元以下有2997人,占总人口7.3%。,现已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全乡无房户、危房户1748户,占总户数22%,近三年来已解决709户,占应解决41%;适龄儿童入学率99.37%、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95%;全乡共有卫生院1所,卫生室32个,卫生室全部覆盖9个行政村,84.5%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治安状况逐渐好转,关乎民生的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随着社会保障的需求增长,民生的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民众的心理预期也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一些影响民生的矛盾问题正在日渐显现。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水电路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农村居民出现饮水,照明,运输困难。 锦星乡共有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仅9处,设施建设规模较小,设备承载能力低下,大部分管线是使用期限较短的再生塑料,抗自然灾害能力弱,目前,这些设施已不同程度受上损坏,加之人口自然增长和大量移民迁入、供水水源不稳定,水位下降等因素,已经老化的设施不堪重负。全乡饮水困难群众达0.9万人,供水不足的组18个,约占全乡组数的30%,目前饮水工程新建和设施改造进程远不能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近年来,全县农网改造基本完成,但由于种种原因,锦星乡9个行政村中仍有2个村未完成农网改造,部分村民照明还是油灯、蜡烛等落后方式。锦星乡乡域面积广,居民分散居住,部分村卡斯特地形地貌特点突出,村民出入皆是弯曲的山村小路,生产生活物资及农产品运输非常困难,部分村组就连上学、就医、赶集都要走上10来里山村小路。

2、投入窘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难以满足农民需要。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无力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造成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反差大,城乡居民不能平等享受诸如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目前农村公共设施总量少、质量低、农民集资建设负担重等问题比较突出。加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农村人口对居住环境,精神文化等方面需求逐渐增强,更加凸显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与需求反差较大的矛盾。

(二)教育方面

目前,我乡已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是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备受人们关注。

1、教师队伍建设滞后。我乡教师队伍存在编制紧、部分教师素质偏低、教学经验欠缺、责任心不够强,专职教师少等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的加大,各学校教学设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但学校无专职教师,诸如实验课、社会实践课、部分学校音、休美等课形同虚设。部分村级小学还存在无教师资格证代课老师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乡教育教学提质增效。

2、职业教育有花无果。目前,锦星乡尚无一间职业教育学校,每年负责招到县里的学生,也因种种原因半途退学或学无所成。

3、素质教育推行缓慢。受教育导向的影响,教育考核机制偏重“升学率”,淡化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导致“普九”教育目标贯彻不够到位,部分学校音体美、社会实践等课虽然上了课表,但常被语、数、外等所谓主科挪用。

4、“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堪忧。夫妻外出务工家庭往往把孩子托付给爷爷奶奶或亲戚朋友,适龄儿童虽然在国家和社会关爱下走进了学校,但家庭教育影响孩子成长方面不容忽视。

(三)社会保障方面

1、农村低保发放标准难执行。锦星乡年人均纯收入1200元以下2050,2997人,全部纳入农村社会低保,发放标准为360元/季度、200元/季度、93.9元/季度不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低保线界定在人均纯收入1200元的标准不好执行。除“五保户”外,其它农户这个标准不好界定,再则,由于受自然灾害,气候条件影响,因灾,回病致贫人员和脱贫人员很难稳定,更难界定,最低生活保障机制的运行实难灵活操作。

2、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农民一直走的是“养儿防老”的路子,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正逐步发生变化,一孩户、二女户逐步进入老龄阶段,父母和儿女分居越来越普遍,外出工人员增多,“空巢”老人也日渐增多,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不高,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已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运行和监管缺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锦星乡已有4年历史,至目前已经覆盖全乡85.51%的农村人口,成为被农民认可的较为理想的医疗保障措施。调查反映,该项制度在惠农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报销起付线高、比例小,救助能力弱;二是定点治疗的门诊少,不便于群众就近就医;三是对定点医疗门诊的监管不到位。群众反映,现行制度存在定点门诊受益较大,参保群众得实惠较小的问题,即入了合作医疗的群众在定点门诊看病收费高,不入的群众在定点门诊看病收费低。

4、农村危房房改造覆盖面窄,实施困难。锦星乡无房户、危房户1748户,通过三年来的努力,已解决709户,这是一件大好事,多数村民拍手称快,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显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国家补助与无房户、危房户期望相差大。按照标准,危房改造资金按五保户一级、二级、三级,低保户一级、二级、三级和一般户一级、二级、三级,补助为2万元至0.2万元不等,而在农村,按要求新建一般住房要在5万元以上,所以要有一定建房能力的方可得到补

助,可纳入危改范围的,都是生活困难的。二是覆盖面窄,部分村再决定危改先后秩序上很难握,从而导致了一些干群矛盾和上访事件。三是无办公经费,在实施过程中,村干部又催进度,又报数据,遇到做到半途不愿做的村民,还要天天做思想工作,既要完成上级任务,又要协调村内矛盾,跑上跑下,但车费无法报销,有时还乡里、村民两头不讨好,以致部分村干部怨声载道。

三、对策建议

解决民生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多措并举,全面覆盖,以教育为根本,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龙头,完善相关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基本的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全面和谐稳定。

(一)坚持富民优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发展优势产业、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以市场化为目标进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农民增收结构,把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作为改善农村社会民生的动力之源。做大做强现代烟草、绿色食品、生态旅游、劳务输出四大农村特色产业和果、畜、茶、菜、油五大农业特色产品,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扩在现有基地面积,增加商品批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二要因地制宜加强项目基地建设,积极寻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优势对接和互利合作,加大土地流转,大力发展粮油、果蔬、肉类等农副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构建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形成公司+农户,生产与加工一条线的农业工业化发展,构筑有强势带动的农业产业链。三是积极动员有创业激情的乡村干部带头创业,整合多方力量为农村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农村人力物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完善农村教育体制,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

进一步改变农村教育发展的“硬条件”和“软环境”,完善农村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整合和经费的保障力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充实农村教学师资力量,为农村人口提供公平的受教育的机会。不断完善农村贫

困学生助学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要健全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

(三)规范现行的医疗卫生管理制度,树立医务行业新形象。

一是完善落实医疗管理阳光操作制度,保证病人就医费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疗服务用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三是建立医患沟通制度,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打造信用医疗环境;四是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病人投诉;五是采取多种方式,收集病人意见,及时反馈改进工作;六是抓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水平。把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医务人员外派实地培训力度。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受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具体的救助制度,实现对困难群体的救助由个案式处理向制度化转变,本着养老不养懒的公德原则,进一步增加各级财政投入,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覆盖范围,放宽保障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不断提高各类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二是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推行农村计划生育与养老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五)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困难农民住有所居。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针对农村各类无房,危房困难群众具体情况,对无能力建房困难户,实行政府“买单”制,对有一定建房能力的,在发展产业、技能培训、社会救助等方面出台奖励扶持制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实现同困难户向带动户的转变。

作者单位:黔西县锦星乡党政办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3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现在情况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相对落后,广大的农民一直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活情况和生老病死大多数都是由个人和家庭负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国家深化对农村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城乡的协调发展。

1.1农村的社会养老措施不理想

从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来看,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用所占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却有十分之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农民的养老问题不够重视,尤其是贫困偏远地区。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开始对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解决。在各个地区的试点活动逐步开展,虽然表面上看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开展的不错,但是实际上在具体实施的方面开展的并不理想,参加保险的人数并不够多,推行的也不够全面,经过了好多年的开展和运行,仍然只有12%的农民参加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活动中,仍有88%的农民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

1.2农村医疗保险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低

虽然很多地区努力恢复合作医疗,但是由于缺少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规范,所以恢复的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农村合作医疗的高峰期,合作医疗人口的数量也十分低、覆盖率也不够广泛。另外,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调查显示,有86%的农民还是没有任何的社会医疗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时候是自费。

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的。

2、现行的农村保障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狭窄、覆盖面小

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全社会的责任,在保险金的基础上,坚持以个人的纳税为主,集体的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原则。这样的规定下,使国家所体现的责任过小,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过少,这样使农民和贫困地区没有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社会的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获得的渠道也狭窄,与城镇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差距过大,而且,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合作医疗、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等社会救济。

2.2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

现行的农村保障项目管理十分混乱,规模不够科学规范,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保障资金成本高和基金运营的不合理等问题。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低还集中体现在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多是从地方征缴、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导致我国农村基金的使用存在着很多的风险。

2.3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从我国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情况来看,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虽然在过去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和条文规定,但是大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的、存在漏洞的,没有形成有机合理的法律体系。我国迄今为止仍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是可以在相关的法律中找到一些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条款,没有完整、可造作性强的程序。

3、

3.1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开

社会保障的管理要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创造保障条件,逐步分层次开展。在 经济相对落后的贫穷地区,要有机地把 社会 保险与救济 工作相统一,扶持贫困特困户参加到社会保险中,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党和国家也逐渐认识到农村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逐步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坚持以农民自愿为主,以大病统筹为主,辅助兼顾小病,农民承担一部分,剩下的由国家或地区进行补贴,由此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按比例报销医药费。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后,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已经初步看到了成效,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看病难负担重的问题。

3.2建立起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为保证农民贫困人口收入难以维持在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传统的救济方法的实施范围面窄,覆盖率低,而且标准偏低,难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性和贯彻性;救济的方式多是临时救助较多。目前,我国农村贫困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城乡差距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建立起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科学的保障标准,确保标准的实效性、要合情合理,能够正在的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

3.3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的养老保障多是由家庭完成的。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34亿,超过我国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1.1亿,占我国总人口的8.5%。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一问题以及迫在眉睫,在 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经济上的家庭保障功能已经降低,特别是 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青年人的价值观念发生转变,虐待老人的现象经常会发生。因此,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政府还要积极的引导农民开展养老保障活动。

3.4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权威的社会保障机构

我国的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在同一个地区的村庄之间的收入都相差很大,收入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单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很难满足不同方面的需要。我国应该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乡村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成立有 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机构,来负责农村的社会保障。根本上还是要增加农民的财政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减少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还要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要从 心理上、价值取向上改变,摒弃以前旧的思想。

4、结论

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这几年来,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农民的生活情况、社会保障问题,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宗旨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 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让农民可以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到农民,解决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所以,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势在必行。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4

改善民生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着力点。是体现发展目的,保证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试金石。改善民生就要向城市贫困发起挑战,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治本之策。

一、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福州市改善民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二是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已有几万户通过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企业职工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和重点工程拆迁改造、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方式改善了住房条件,落实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四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今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群体救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改善民生工作方面取得了成绩,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在改善民生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就业压力居高不下,就业供求总量和结构性问题仍是基本矛盾。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实施不顺,部分项目废止或拖期,布点落地难。三是低收入家庭与平均水平相比,收支倒挂现象严重,总体消费水平较低。四是社会保障程度相对不高。五是老年人服务设施不足,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健全的问题仍十分突出。

三、初步的建议

1、继续加大改善民生公共财政投入

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改善民生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改善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使改善民生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主体。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促进地区间改善民生工作的均衡发展。

2、进一步完善民生工作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经济发展作为扩大就业的根本保证,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坚持实施鼓励企业增加用工、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谋职的政策,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措施全面发挥政策对就业的扶持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上下贯通、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统一、规范、完善、开放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基础工作。切实抓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进城农民工就业工作。深入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就业服务活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在城市相对成熟区域的保障性住房选址力度,同时,在全市五区范围内综合平衡,均匀布局,尽量做到低收入家庭能够就近安置,方便其工作和生活。确立以国土、规划等部门为主体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制度,由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需求情况提前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地规划,进一步调整供应结构,确保用地的落实。明确各区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责,由各区政府负责协调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参与项目的筛选、用地手续办理、拆迁安置、建设及建设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三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科学研究制定加快本地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发展的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资源,合理布局,优先实施。充分发挥资金、土地、税收等各项扶持政策的作用,不断加大财政预算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用于老年福利服务活动设施建设、老龄科学研究、人才培训、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教育等,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在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中,将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区、街两级普遍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力争在市内五区各办事处、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壮大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3、培育改善民生多元供给主体

改善民生工作,政府是主体,但也不能只依靠政府,应适当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运作方式,建立政府管基本、市场管操作、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供给体系。政府出资购买或给予一定补助,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改善民生工作。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5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民生问题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基,毛泽东把它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现阶段,随着以人为本理念以及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民生问题日益凸显。改善民生,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泰兴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的具体市情、民情,因地制宜,成功走出了一条振兴地方经济、改善保障民生之路,实现了全市的跨越式发展。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在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现就民生问题谈两点看法:

一、我市目前存在的民生问题

1、商业发展滞后,市场物价水平总体偏高

泰兴位于苏中前沿,随着经济发展,人口逐渐向城镇集中,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商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象,表现为:一是商业发展规划不够超前,布局不够合理;二是商业规模不够大,缺乏超大规模的领头羊;三是由于临近苏南,市场物价水平总体偏高,抑制了部分消费需求。

2、就业机会较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

就业是民生之本。由于我市的工业发展水平与苏南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企业的数量不够多、规模不够大,解决就业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高效农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就地转移剩余劳动力还不够。第三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还较小,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作用还不充分。

3、基础教育不足,资源分配不够合理

教育是民生之基。虽然我市被称为教育之乡,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膨胀,教学网点少、布局不合理和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比较突出。在农村,由于生源减少,学校数量一减再减,给学生入学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在城乡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也难以实现教育资源的平等。

4、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由于财政紧张,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城市存在交通日益拥堵、城市环境尚需改善的现象;在农村,还存在出行难、电力、排灌等基础设施不到位的现象。

5、房价过高,超出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

近几年,泰兴房价迅速攀升,其速度远远超出居民收入水平上涨的幅度,普遍存在“望房兴叹”的现象。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房价,这是泰兴普通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二、解决民生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发展经济中解决民生问题

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只有把经济发展起来了,才有能力去为人民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实事,才能建立社会公共安全运行机制,使群众过上安心、舒心、放心的日子。因此,必须着重抓好经济发展,牵牢解决民生问题的牛鼻子。要切实解放思想,迅速转变观念,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走创新引领发展的道路。要通过招引大项目、大企业,形成大产业,发展大园区,做强经济发展的引擎。要逐步压缩传统产业空间,促其转型升级,以科技创新为其注入新的活力,引导企业实现跨越发展。要加大对医药、食品、新能源、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的扶持投入力度,逐渐将其培育成我市的支柱产业。

2、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继续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要加大对高效农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发展以设施农业、规模养殖和观光农业为主的高效农业项目,向土地要效益,进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有效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减免税收,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和发放创业小额贷款等方式,鼓励城乡居民走自主创业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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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筑牢民生工作基础防线

要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依、难有所助,使人们在减少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敢于消费、舍得消费。要建立起城乡居民特困家庭救助机制,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抓好城镇廉租房、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切实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要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程,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4、要加大民生投入,为改善和保障民生提供有力财政支持

要正确处理好民生投入与“中心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经济发展方面的投入,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安排财政投入,建立起科学的民生投入机制。要“听民声、察民情、解民怨”,通过加大投入,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在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获得更大利益。要加大对重大的社会事业性工程、民生工程项目和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力度,如城建工程中的道路改造、环境改貌、城中村改造、城市防汛、背街小巷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村公路危窄桥梁和道路改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程等,这些项目既可拉动内需,又可有效改善民生,需要我们紧抓不放,以收一石多鸟之效。此外,还要加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完善各种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5、要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农问题是解决民生的难点问题,也是关键问题。工作中,既要重视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又要重视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要统筹城乡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以建设新农村为切入点,办实事、求实效,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实现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民生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在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泰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6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意识,把司法为民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作用。

2、公正审判,保障民生

各级人民法院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到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要依法受理和审理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要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4、要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化解纠纷。人民群众不仅期盼司法公正,也期盼司法高效。

5、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官”民和谐。

6、要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宏观调控措施和行政执法行为。

7、要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要加强诉讼过程中的释明、引导工作,使当事人知晓其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流程。

8、加强调研,注重宣传

在认真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同时,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涉及民生行政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审理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审判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7

[摘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对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现状进行反思,中国传统农村属于礼法社会,现代社会需要农村转型为法治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乡土中国》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研究精彻,本文主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重点理论从农村中独特的乡土经济、乡土政治两方面展开阐述。

[关键词]乡土 传统礼法 社会管理 农村

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①本书中,“乡土中国”和“中国乡村”这两个词中间可以加上约等于号。“乡土中国”或可称之为“乡土的中国”或“中国的乡土”。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管理

历史上,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业及其承载农业的农村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广阔坚实的经济、政治支柱。尤其在封建社会,国家主要依赖于农业,农业在经济上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统治方式上,通过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持国家的稳定。在军事上,农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纵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朝代的覆灭都是因为天灾人祸,帝国最庞大的群体――农民阶级,失去了继续存活的基础――土地。不仅在古代,即使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有限,工业尚未发展到能够独立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时,农业责无旁贷地艰难维持着经济的正常运转。

中国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及早地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组合体之一。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政策是绝对倾向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为了发展工业,不惜牺牲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到了现代社会,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过渡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中央及地方提出一系列政策,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农村社区”等,可是,我们尴尬地发现,农业发展并不像工业投入资金、技术即可发展那样简单。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农业及农村、农民以一种“实质上不可或缺,但表面上已被所谓的现代社会排斥”的状态游走于现代社会边缘。

二、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

难道在建国后的几十年,中国农村的整体状态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吗?显然不是。变动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经济状况。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形呢?这就是研究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所在。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时至今日,已有60多年历史,令人汗颜的是,我们发现60多年前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适用。农村的变动发展,不能仅仅浅薄地从经济上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思想观念的变动。农村中没有变动的,恰恰是思想观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首先对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做出评价,引用了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团结理论,即社会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分别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费孝通先生指出,“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②即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是没有一定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社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③传统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细密的技术分工,农业本身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保守性。久而久之,形式上的保守转化为深刻的观念上的保守。

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先生与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承认中国是典型的礼法社会,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本位”是礼法社会的一个具体表现。中国古代历来实行“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以儒家的“孝悌忠信”来引导民众的思想,希望以思想上的教化实现社会安定,对于越轨者则采用残酷的法家手段予以打击,儒家的思想教化往往失效,最终能够真正达到震慑邪恶,维持社会秩序的反而是理论上起辅助作用的法家手段。相对来说,农村对法家的刑罚手段做了“因地制宜”的改动,变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长老统治”,公法在乡村蜕变成私法。这种现象在现今乡村仍然可见,如两家人发生纠纷,小到偷鸡摸狗,大则甚至于人命纠纷,村民采取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私了。

如果说固定的土地在经济上将农村与外界社会割裂,那么,“长老统治”则割裂了农村与外界在政治上的联系。两方面作用下,中国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运行方式。若无强力的政策支持,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暴力”的手段,外界是很难改变农村整体形态的。比如中国农村历史上的两次变革,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前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暴风骤雨”似的手段进行,而后者则是通过强力的政策支持最终达到目的。否则,外力最终往往会被乡村中固有的统治方式无声的拒斥,即使接受,也会被扭曲。

三、对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现今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传统社会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以进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农村。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温情脉脉的教化式改革往往多以失败告终。从当前国家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极力避免这一现象,借助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直接作用于农村,这种势头最早可以追溯到“普法下乡”活动。国家上层希望用现代社会的法律击溃礼法社会农村中的陈旧统治方式,进一步取而代之,使农民能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的标志――法律。与法律相比,礼法毕竟具有几千年历史,并且在农村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乡民眼中,法律无异于一纸空谈,是空洞的,不如乡间礼法现实直观。

表面上看,这是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的较量,实际上,更深层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由西方传入的法制文化的激烈交锋。法制在中国作为尚不完善的新兴事物,即使它是先进的,可是想要在急切间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亦非一蹴而就之事。在中国人尤其是乡民眼中,法律可能有作用,可是法律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起作用,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另外一个农村不能直接接受法律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观念的影响,乡民认为,衙门多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打官司耗费不起。

然而,礼法社会毕竟是要转入法治社会的。所以,现在出现了诸如“并村”等现象,国家和各级政府试图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办法,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以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使乡民认识到最基本的身份就是法律统治下的公民,而不是乡民。同时,经济手段同样起着弱化、消解乡间礼法统治的作用。通过提高传统耕作中的科技含量和产值,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特色名词――农民工。值得庆幸的是,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学者将之划分为一个阶层。

关于转型期的农村经济将何去何从,费孝通先生主张在农村中发展手工业,即“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不主张农民进城。通过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逐步过渡到正规工业。这与中国当前的农民工进城,以推动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思路是迥然相异的。青年农民离开了乡村,相对落后的农村因为这些相对高素质年轻人口的不断外流而更加落后。事实证明,费孝通先生的设想更具有现实性,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页。

②同上,第9页。

③同上,第48页。

民生问题意见和建议篇8

(一)发挥现有救助机构作用,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加强县、乡镇、社区(村委会)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网络,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准确、动态地汇集县域内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反馈各种帮扶救助情况,实现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的便民化和规范化,使全县的救助工作做到统筹整合,保证各有关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救助对象不被遗漏,得到的救助相对公平。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本是加强乡镇、社区(村委会)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将一些政治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工作、具有公正心、正义感强,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乡镇、社区(村委会)干部充实到社会救助队伍中;其次通过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地提升救助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三)整合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合力。

建立科学的联动运行机制,有效的把民政救助与卫生、教育、司法、住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扶贫等救助政策进行衔接,搭建互动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使社会救助向统一、归口、综合的模式转变,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助资金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以增强救助资金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救助效能的最大化。

(四)强化社会救助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完善救助政务公开机制。

开展以“阳光救助暖万家”的社会救助宣传活动,使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让社会救助真正能够“托底”。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社会救助工作,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社会救助工作机构的公信力。

(五)扩大救助渠道,增强救助实力。

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民政事业费与公共财政实现同步增长,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慈善在政府救助中的补充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

(六)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服务,增强自救能力。

首先把找上门来的申请救助变为迎上门去主动救助,要让每一个参与救助的社会工作者都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对被救助者拥有爱心和耐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其次把 “授人以鱼”转化为“授人以渔”的救助形式,通过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动就业等办法,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增强自强自立意识,引导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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